关于举办杭州海关加贸通系统操作培训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企业联网监管办法》(海关总署第150号令)、《海关总署关于全面推广应用H2000电子化手册系统的通知》(署加发[2008]57号)以及《杭州海关关于贯彻海关总署〈加工贸易和保税监管改革指导方案〉的实施意见》,从2010年1月1日起杭州海关将全面实施加工贸易手册电子化并大力推动加工贸易企业联网监管工作。
为保证现场业务处加工贸易企业按时顺利切换到电子化手册和联网监管系统,9月7日杭州海关现场业务处将联合浙江电子口岸在杭州海关十楼会议室举办加贸通系统操作培训,共分两期。届时,请现场业务处辖区各加工贸易企业派相关手册业务负责人和仓库管理人员2名参加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 会议议程
上午:
时间 内容
8:30-9:00 企业签到
9:00 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9:05-9:30 海关介绍电子化手册和仓库联网监管管理要求
9:30-11:00 加贸通系统介绍、培训
11:00-11:30 现场交流、开通咨询
下午:
时间 内容
13:30-14:00 企业签到
14:00 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14:05-14:30 海关介绍电子化手册和仓库联网监管管理要求
14:30-16:00 加贸通系统介绍、培训
16:00-16:30 现场交流、开通咨询
二、海关联网监管要求
(一) 海关同意开展加工贸易业务
(二) 定期向海关报送开展加工贸易业务电子数据
(三) 企业指定专人负责联网监管事宜
三、企业需携带的资料
(一)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 企业管理员及操作员身份证复印件
(五) 《浙江电子口岸加贸通系统会员登记表》 (完成填写后回传确认,传真号码0571-87850230)
四、 其他注意事项
(一)附件《浙江电子口岸加贸通系统会员登记表》下载完成填写后请及时回传确认,传真号码0571-87850230
(二)附件《浙江电子口岸加贸通系统服务合同》下载后参会前与企业领导进行沟通
五、 会务联系电话
(一)浙江电子口岸:967209 客服热线;87850200 朱霖;87850201 李音娜
(二)现场业务处: 0571-86666615 池凯
附件下载: 1、《浙江电子口岸加贸通系统会员登记表》
浙江电子口岸
杭州海关现场业务处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