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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常见难热点解答会的通知
- 培训对象:进出口企业高、中级管理人员;外贸企业核销员、操作员;报关企业负责人等。
- 培训时间:2012-01-09 至 2012-01-09
- 培训地点:杭州山水宾馆 北楼二楼山水厅(西湖区教工路187号)
- 培训费用:650元
- 培训简介:
改革后,预收预付、延期预收、预付,是否都在新的货物贸易监测系统中登记报告?
总量差额、总量差额率、资金货物比率,地区偏差率等指标保持在多少以内属于正常范围?
外汇管理方式由现场逐笔核销改变为非现场总量核销,银行核销专用联还需要吗?
目前试点地区企业分类都是A类,A类监管有效期是多久?外管局何时会对企业再进行分类? …
2011年12月1日,浙江省(除宁波地区外)积极响应国家外汇管理局政策,改革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全面取消出口收汇核销单。外汇局对企业的贸易外汇管理方式由现场逐笔核销改变为非现场总量核查,通过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全面采集企业货物进出口和贸易外汇收支逐笔数据,定期比对、评估企业货物流与资金流总体匹配情况,便利合规企业贸易外汇收支;对存在异常的企业进行重点监测,必要时实施现场核查。新举措在降低运营成本、减少汇率变化带来的损失、加快退税速度等方面给企业带来切实便利。然而面对外管局此次大改,企业短期内难以迅速适应,众多疑问亟需解决,甚至有企业表示无处着手、忧虑重重。外管局咨询电话、浙江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及客服热线几近打爆,客服团队全力解疑答惑但仍不能满足企业的广泛需求。在改革试行满月之际,浙江电子口岸特邀请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经常项目处专家,为广大进出口企业讲解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的重点内容、详细的系统操作以及大改后企业操作过程中的常见问题,以助企业解决燃眉之急。
- 主讲人: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经常项目处
- 主讲人简介: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经常项目处
- 课程安排:
日期
课程大纲
09:30-11:30
第一部分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重点内容介绍
一、 核心内容
二、 业务流程变化
三、 政策法规内容
1、 名录管理
2、 外汇收支业务管理
3、 企业报告和登记
4、 非现场核查
5、 现场核查
6、 分类管理
7、罚则
四、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对企业的影响
13:00-14:00
第二部分 贸易外汇检测系统具体操作
一、网上报告处理
二、企业信息管理
14:00-16:00
第三部分 常见问题与交流答疑
1、11月份收到的预收款,当月已在外管平台登记过,货物也已经出口,但未进行注销,12月1日后,是否还需要注销?
2、11月份出口一笔货物USD28000,12月6日收到USD22000,余款USD6000,收不回来了,这种情况下需要做差额报告吗?
3、收到模具费,可以到银行直接结汇吗?
4、如果是月末几天收到的预收款,出货可能是在30天之内的,那么这个金额是在这个月匹配还是到下个月匹配呢?
5、A类企业报告:对30天以上的预收款进行报告。在出口后,是否要删除报告?如果不删除报告,那出口后,该笔预收款报告如何处理?
6、目前还有截止本月12月份必须核销的核销单尚未核销,遗留未核销的核销单怎么处理?
公交线路:公交 79、77、K307 K58 公交文一路口站下南99米公交 B支4、B2 K70 K75 K816 804、K43 K19 公交文一路学院路口站下往东到教工路口往北走374米
公交 K15 K57 K278 公交浙江工商大学站下往北走246米路线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