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产品简介
“中银外贸贷”是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与浙江电子口岸合作,基于小微企业外贸交易信息,为小微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提供的可循环使用的纯线上信用金融产品。
产品特点
额度高:信用贷款最高300万
免担保:无需抵质押担保
流程快:全线上办理
成本低:随借随还,按日计息,每月付息
申请流程
1.法人通过IC卡在本站进行外贸数据授权,并在中行企业网银提交申请;
2.法人通过中行个人手机银行确认授权并签约;
3.通过企业网银或个人手机银行提款使用
产品简介
“中银报关通宝”是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与浙江电子口岸合作,依据企业海关、税务等相关信息,为优质中小外贸企业提供线上申请、提款、还款的出口退税质押信贷产品。
申请条件
1、浙江省销售收入不超过3亿元的外贸中小企业(不含宁波);
2、企业和企业主信用良好;
3、企业出口退税、海关记录良好
4、企业出口退税备案为21-外贸型企业(工贸型、外商投资型不适合)
5、符合中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授信协议X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
“中银报关通宝”客户申请书
本公司(以下称为“贷款人”)自愿申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中银报关通宝”产品,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产品相关内容介绍如下:
1.“中银报关通宝”产品是指在浙江电子口岸有限公司 “商务百事通”平台上(互联网主页为www.chinabeston.com,下称“商务百事通”),由贷款人根据申请人税务、海关等多维度信息,以应收退税款为主要还款来源,向优质中小外贸企业核定一定比例由自然人提供保证(见注1)或其他担保的授信。在规定的有效期限和核定的贷款额度内,贷款人根据双方共同认可的第三方浙江电子口岸有限公司推送的未退税报关单数据确定单笔提款额度并反馈申请人后,允许其通过“商务百事通”平台向贷款人发送提用贷款指令,由贷款人根据该指令放款至约定账户。
2.“申请人”:指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及其所辖机构开立账户、并开通使用“中银报关通宝”产品的企业法人客户,及具有独立融资权的非法人企业客户(见注2)。
3.“相关信息授权”:包括但不限于:
(1)企业工商备案信息;
(2)企业海关备案信息;
(3)企业国税备案信息;
(4)海关进出口数据信息,如企业进出口销售额、企业进出口额增长率、企业进出口航次变动情况、主要进出口国别;
(5)国税退税详情信息、国税退税审核状态;
(6)其他负面信息,如海关处罚信息;
(7)本授权在授权期限内不得撤回和撤销。
4.申请人通过网络页面点击或以其他形式确定的,即视为已充分知悉和理解上述事项全部内容及法律后果。对于涉及贷款基本要素的相关内容,如授信金额、授信期限、贷款期限和提还款方式等由双方另行签订的合同、协议中予以约定,同时根据中行内部管理要求进行操作。
注1 若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股东或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则担保方式不适用“自然人保证授信”,而应当适用“其他符合我行准入担保授信”。
注2 具有独立融资权的非法人企业包括:(1)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持有非法人营业执照的非法人企业。2)私营企业中的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持有工商机关核发《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和《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数据授权委托书
本公司因申请“中银报关通宝”产品授信需要,特此授权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及其所辖机构、浙江电子口岸有限公司获取本企业以下数据:
一、授权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1)企业工商备案信息;
(2)企业海关备案信息;
(3)企业国税备案信息;
(4)海关进出口数据信息,如企业进出口销售额、企业进出口额增长率、主要进出口国别、进出口商品构成;
(5)国税退税详情信息、退税账户、国税退税审核状态、近年退税额;
(6)其他负面信息,如海关处罚信息;
二、授权期限自授权之日始至银行授信全部结清之日止。
三、本授权在授权期限内不得撤回和撤销。
四、本企业已充分知悉和理解上述授权事项全部内容及法律后果,并愿意承担任何因采集及提供本企业数据信息可能导致的不利后果。
(本企业已阅读和知悉上述《授权委托书》,并同意向银行和平台作出该等授权)
*申请日期: